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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新中国60年荆楚农业大步迈向机械化披风木属

发布时间:2020-11-04 12:38:17 阅读: 来源:木盒厂家

新中国60年 荆楚农业大步迈向机械化

全国消息:新中国成立60年来,祖国面貌日新月异,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辉煌成就,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60年,是湖北广大农机工作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60年,是农业机械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60年,是农业机械化事业长足发展与进步的60年。在隆重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回顾湖北农机化60年来的发展历程,总结取得的成就和积累的经验,对于促进湖北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0年来农业机械化建设的重要历程

回顾湖北农业机械化的历程,大体经历了以下三个时期:

(一)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的创业时期(1949年-1965年)

解放初期,为了尽快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重点是抓改良农具的推广。到1959年,全省改良农具和制造各种新式农具共230种,推广774.8万件,为湖北农机化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1953年到1954年,湖北省先后建立了6个国营排灌站和第一个国营襄阳县姜沟农业机械拖拉机站。到1965年底,全省拖拉机站发展到123个,拖拉机3641台,国营排灌站发展到449个。全省农机总动力由1950年的970千瓦发展到75.6万千瓦。新洲县刘集公社从1957年就开始办农业机械化,这在全省乃全国都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这种依靠集体经济办农业机械化的经验,是湖北的一个创举。

(二)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的较大发展时期(1966年-1978年)

1966年7月,国务院在湖北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机械化现场会议,组织参观了孝感金星大队,新洲刘集公社集体办机械化的现场,提出“要加快农业机械化的步伐”。湖北农机化因此名扬天下。

随着集体机械的不断发展,国营两站相继下放给公社经营。这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重点是发展水田机械和大型排灌设施。在水田机械化方面,重点是抓“水田三机”(即机耕船、插秧机、割晒机)。1978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588万千瓦,比1965年增长77.8%。1978年全省机耕面积1889.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3.4%,机播水平达4.2%,其中机械插秧水平达3.7%,机收水平达1.6%。大部分地方基本上实现了排灌、脱粒、加工、植保等方面的机械化或半机械化。

(三)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的改革创新时期(1979年-2009年)

改革创新贯穿30年农机化建设的历史进程。1980年初,当阳市、枝城市(现宜都市)农民相继购买手扶拖拉机,引起了一时的轰动。1982年8月,湖北省政府出台了允许社员购买农业机械的政策,激发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热情,全省普遍出现了“农机热”。

1994年,农村改革进入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随着湖北省37万吨平价柴油计划指标被取消,农机化开始进入以市场为导向阶段。2004年,湖北省借鉴跨区机收的成功模式,5月20日在全国率先实行水稻机插跨区作业。从2005年起,湖北开始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迎来了农机化蓬勃发展的春天。2007年,湖北农机化法规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农机化发展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促进的新时期。

60年来,湖北省农机化发展过程中取得的辉煌成就。农机装备总量大幅度增长。到2009年上半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910万千瓦,比1950年的970千瓦增长3万倍,农业机械总值(原值)207.34亿元。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高。2008年,湖北省机耕、机播、机收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75%、13.4%和70%,分别比1978年增长32.65个百分点、9.2个百分点和68.4个百分点。农机科教服务成效显著。农机工业稳步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农机产品质量鉴定工作顺利开展,农机化建设的保障体系也逐步完善。农机化的发展为农民增收和农业综合生产力提高作出了重要贡献。

60年来农业机械化建设的宝贵经验

经过60年的发展,湖北农机化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归纳起来,主要经验有以下几条:

(一)要充分保障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的自主权,调动农民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

农村改革开放30年来,湖北农业机械化领域发生的最重要、最深刻的变化,就是农民获得了投资和经营农业机械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的获得,解决了发展农机化的基本动力问题,为大力发展农机化创造了条件。全省初步形成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和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发展格局。

(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对农机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改革开放初期,农业机械产品就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农机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生产结构,组织产品生产。销售商根据市场需求,采购农业机械产品,组织货源,满足供应。农民机手根据作业市场需求自主选择、购置农业机械,开展农机作业服务。市场的导向作用,使湖北农机化发展充满了生机活力。

(三)一定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重点、有选择地推进农业机械化。

马克思指出:“只有在机器的价值和它所代替的劳动的价值之间存在着差额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机器”。从湖北农机化的发展情况看,耕作机械、排灌机械、收获机械、脱粒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运输机械等,使用推广很快,而插秧机在上世纪70年代费力很大,推而不广。机插秧沉寂长达20多年,其根本原因是耕作、运输、收获等机械经济效益显著,而插秧机,由于当时的技术经济条件还不具备,使用插秧机所节约的活劳动抵不了机插的费用,经济效益差。近几年,插秧机技术过了关,使用插秧机所节约的活劳动抵得上机插的费用。因此插秧机成倍增加。今年可增加6000台。由此可见,不考虑经济效益来发展机械化是行不通的。

(四)农机化要全面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开展多种经营”的方针,不断开拓农机服务的领域。

过去,湖北省农业机械片面强调耕作机械,忽视多种经营作业机械。因此,作业项目少,服务面狭窄,不能满足大农业的发展需要。近10多年来,湖北省大力发展收获机械,近几年又大力发展插秧机械,服务面有所拓宽,但多种经营机械仍然发展不够,数量偏少。农机化工作者,要开阔视野,在发展粮食生产机械化的同时,面向农、林、牧、副、渔各业,认真做到科技先行,为发展多种经营提供质优、价廉、适用、可靠的机器装备,为开发山区、水域资源服务,为大农业服务。

(五)增强服务功能,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

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全省在大力发展农机经营户、农机专业户、农机大户的同时,农机部门注重引导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农机服务组织,增强“统”的功能,如兴建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为农民解决一家一户生产中办不了或办不好的事情。这些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既为当地农民服务,又开展跨区作业,提高了农机使用率,增加了农民收入、提高了机械化水平,促进了农机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进程。

(六)注重农机与农艺技术相结合,组织推广农机化新技术。

农机部门紧紧围绕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结合农艺要求,研究开发引进试验推广了一大批先进适宜的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由于农机与农艺结合,农业生产及时得到了相应的优质装备,促进了科技进步,同时也带动了农机化的发展。

(七)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机化发展的领导,推进农机化发展。

发展农机化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把农机化发展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大农机化投入,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机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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